讓群眾享受優質文化服務
——訪市政協委員李煥龍
記者 張婧
2月26日,市政協委員李煥龍列席人代會,聽了政府工作報告,身心為之振奮。
李煥龍振奮于報告提出的“務實推進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創建”,完善的服務體系不僅有利于文化事業大發展,而且有利于人民群眾能有更多更好的文化享受;振奮于啟動香溪書院建設,這將極大改善市圖書館辦館條件,使市圖書館成為功能齊全、保障有力、服務一流的公共文化服務場所;振奮于“中心城區新增24小時無人值守自助書屋20個”,如此廣泛、現代化的服務網點,將為廣大群眾提供近距離的閱讀服務,為建設書香安康打下堅實基礎。
對于學習貫徹政府工作報告精神,促進安康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李煥龍委員有自己的期待。他期待各級政府認真學習貫徹《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公共圖書館法》《全民閱讀促進條例》,切實保障公共文化健康發展、保障人民群眾依法享受公共文化服務的權益,對照國家標準完善市縣鎮村四級公共圖書館(室)建設,努力提升全民閱讀服務水平,采取務實措施,引導干部群眾讀好書、多讀書,提高市民素質、提升城市品質。
深入討論這一話題,李煥龍委員特別提到了《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自2017年3月1日起,這部法律正式施行已經一年了。作為一名文化系統的政協委員,結合平常的調研工作,李煥龍對這部法律的貫徹和落實格外關注。
近年來,我市在文化事業方面取得了長足的發展,面對建設西北生態經濟強市的宏偉目標,我市也做出了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的堅定選擇。李煥龍說:“我們的確取得了進步,比如博物館已經建成,漢江大劇院正在建設,香溪書院建設也即將啟動,然而對照標準來看,我市的公共文化事業發展還存在差距。”
標準是什么?李煥龍詳細解讀了《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在他看來,這部法律就是我們發展公共文化事業的標準。
“這部法律一方面保障人民群眾享受文化的權益。人民群眾要享受文化服務,就要保證文化機構、設施和活動,而目前,市縣兩級的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等機構還不健全,有的兩館合一,有的屬于行政機構內設部門;場館不足的現象依然存在,以市圖書館為例,按照地市級圖書館一級館的標準要求,需要1.3萬平方米,但是我們現在所有設施加起來,只有2200平方米。這些問題當然就會使服務受到限制。”李煥龍說,“另一方面,政府要保障服務機構開展服務,關鍵問題在人,而現在無論在數量還是質量上,我們的人力也存在差距,面臨著不小的困難。”
2017年12月,在北京召開的第四批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創建工作評審會議上,我市以西部地區第一名的優異成績,順利通過評審,獲得創建資格。在今后的兩年內,一個什么樣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將呈現在全市人民面前,我們提供的文化服務能否滿足群眾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這是李煥龍最關心的問題。“我們代表西部貧困地區,創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是要給貧困地區做示范的,以前的示范區建設是在《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施行以前,但是到了我們的創建,就是要建體系,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標準,也就是機構健全、設施齊全、服務效能要發揮,而服務效能要發揮,需要政府保障。”他說。
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作為文化戰線的工作者,李煥龍認為,要實現鄉村振興,在文化方面必須下大力氣,要健全基層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在人力和經費上加大投入,如果群眾接觸先進文化、優秀文化的機會少了,那些不好的、落后的文化就會“趁虛而入”。
對于貫徹落實《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李煥龍委員提出了自己的建議,他希望能夠出臺地方法規,保證這部法律的貫徹和落實,人大依法監督,政協民主監督,開展專題調研,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同時組織代表和委員進行視察,指導這項工作。“法律貫徹好了,服務落到實處,群眾享受文化的權益也就得到了保障。”李煥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