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通訊員 柯賢會)佩戴的新眼鏡看東西依然模糊,原來遇到了假冒鏡片。近日,漢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老城市場監管所調解了這樣一起案件,當事人獲賠7000余元。
國慶節期間,在西安上學的焦先生回安康時,在安康城區金州路一家眼鏡店定做了一副近視眼鏡,價格為1750元,要求度數為右眼1150度、左眼600度。焦先生佩戴后,總覺得視線模糊、眼睛酸脹。經醫院診斷后,認定是眼鏡度數不夠所致。于是,焦先生上網查詢了解到,該鏡片既無防偽標志、也沒有質量保證書,為假冒一品牌鏡片產品。
隨后,焦先生及家人多次找到這家眼鏡店,且多次協商無果,便向漢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老城市場監管所進行了投訴。接到投訴后,市場監管部門隨即進行調查了解,記錄取證,立案調查,并為雙方宣講法律,進行調解。經協商,眼鏡店退還焦先生購買眼鏡現金1750元,并賠償3倍損失共計7000余元。在此,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在購買眼鏡時一定要看鏡片有沒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發的注冊證書,并索票索證,避免買到假眼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