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記者 牟慶紅)10月27日,從國網安康供電公司召開居民用電新政策與優質服務新渠道媒體通氣會獲知,安康居民可申請享受新的生活用電政策,并有5種便民渠道可在線繳費。
2017年8月29日,陜西省物價局下發《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居民生活用電價格政策的通知》(陜價商發〔2017〕97號文),就鼓勵我省居民用電負荷移峰填谷、促進電能替代和冬季清潔取暖加快發展,對居民生活用電價格政策進行了完善,要求供電企業根據客戶需求,提供居民峰谷分時電價和居民電采暖兩種新電價政策。
居民用電峰谷分時電價政策的實施范圍為電網企業直抄到戶“一戶一表”的城鄉居民用戶(不含合表戶)和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機關、部隊、學校、公共服務設施等)。執行標準是居民生活用電峰段為每日8:00時至22:00時,用電價格在現行對應標準基礎上每千瓦時加價0.05元,居民生活用電谷段為每日22:00時至次日8:00時,用電價格在現行對應標準基礎上每千瓦時降低0.2元。居民可自愿選擇執行此項政策。需享用此政策的客戶可向供電公司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供電公司將免費更換安裝居民峰谷分時電能表。客戶選擇執行居民峰谷分時電價后,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用電量不再執行居民階梯電價政策,但年內其他月份應執行相對應的居民階梯電價。
居民電采暖用電價格政策的實施范圍為省內不具備集中采暖條件,采用電鍋爐、電地熱、電熱膜等方式取暖的“一戶一表”居民用戶,經客戶申請和電網企業認定后,每年1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用電量全部執行居民階梯第一檔電價(0.4983元),年內其他月份執行相應的居民階梯電價。對需要執行居民峰谷分時電價的“一戶一表”居民客戶,可在抄表例日(每月1號)前10個工作日,由戶主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近期繳納電費的憑證到就近的供電營業廳申請辦理。申請執行居民電采暖政策的客戶,需要提前10個工作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與用電地址相符的房屋房產證書、物業辦或小區管理單位提供的非集中供熱證明以及近期電費繳費憑證,到就近營業廳申請,經電網企業現場核定予以執行。
目前,國家安康供電公司在電力便民繳費方面,為市民提供了五種全新的“拇指生活體驗”渠道,分別為:微信、支付寶、95598智能互動網站、“掌上電力”APP、“電e寶”APP繳費五種方式。
同時,倡議在安康地區企事業單位辦公樓,學校、醫院、商場、賓館、飯店、寫字樓及新建居民住宅小區等大力推廣應用碳晶板、電熱膜等電采暖新技術,在居民家庭推廣電磁爐代替燃氣爐,促進全市節能減排,推動綠色,低碳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