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人社廳、財政廳聯合發出通知,從2017年1月1日起,我市企業部分退休人員月基本養老金將執行全省統一標準,對月基本養老金不足1035元的,補足1035元。有關最低養老金政策規定不再執行。
從市級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獲悉,全市有2867名符合調整基本養老金條件,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2.01萬元,人均月增加146.53元,共補發209.11萬元。調整后新的待遇已由養老金代發機構于6月2日前發放至此類人群個人養老金領取賬戶中。
據悉,此次企業部分退休人員月基本養老金執行全省統一標準前,我市市本級、漢濱區、旬陽縣退休人員退休時月養老金低于855元的按855元計發,漢陰、石泉、寧陜、紫陽、平利、嵐皋、鎮坪、白河八縣退休人員退休時月養老金低于783元的按783元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