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通訊員 劉宇 徐莉莉)4月13日,安康市漢濱區法院成功執結一起“骨頭案”,再次掀起“執行風暴”,有效推進“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
漢濱區縣河鎮張某某與陳某某因排除妨害糾紛訴至漢濱區法院,2016年10月該院作出一審判決,雙方均未上訴。判決生效后,被告陳某某一直未履行判決所確定的義務,后張某某向該院申請強制執行。承辦法官多次前往被執行人家中做思想工作,但被執行人態度強橫,拒不配合法院執行。
為保障案件順利執行,該院制定了詳細的執行預案,同時邀請駐村干部、司法所干部、村組干部對執行活動進行見證,做到陽光執行。4月13日上午,執行人員按時到達執行現場,拉起警戒線,勸退現場無關人員,同時安排大型挖掘機進入現場作業。在執行期間,被執行人妻子強行進入執行現場,阻礙執行,執行人員果斷處置,法警迅速出擊,將其帶離執行現場,并告知其行為嚴重阻礙了法院強制執行,有可能受到司法拘留的處罰。直到下午5時許,通過執行人員的不懈努力,通村便道修建完工,現場執行終結。
與此同時,為化解被執行人對立情緒,將可能出現的危險消除在萌芽狀態,執行人員通過認真分析案情,牢牢把住問題主要矛盾,耐心向被執行人宣講有關法律規定及相關政策,經過長時間有針對性的談話,努力化解了被執行人的極端情緒,促使被執行人陳某某及其妻子認識到自身錯誤,并向法院保證將通過正常訴訟渠道解決問題。
近年來,該院不斷創新執行工作思路,攻堅克難,用足、用活各類執行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有效維護了司法權威,確保兩年實現“基本解決執行難”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