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通訊員 曾思雨)十九大召開以來,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依法治國的不斷推進,對審計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為響應十九大號召,實現審計成果轉化,推動審計工作穩步發展,充分發揮審計報告鑒證、保護、證明的作用,由安康市審計局負責起草的《安康市審計機關審計結果公告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于2018年12月29日以市政府名義正式印發。
《辦法》要求審計機關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府信息公開制度的要求公告審計結果。對審計結果內容、審計結果進行時間、審計結果上報及備案程序、審計結果公文審批流程等也作出明確要求。
《辦法》同時強調:審計機關公告審計結果,應當真實、準確、及時,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評價客觀公正;應當依法保守國家秘密和審計對象的商業秘密,遵守國家的有關規定。對于阻礙審計結果公告,影響審計機關正常工作,或者報復陷害審計人員的,移交有關部門依法依規追究其責任。
該《辦法》的實施,將進一步規范安康市審計結果公告行為,促進審計結果公告質量提升,確保全面、切實履行審計監督職能,推動審計事業不斷向前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