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山中路、金州北路是江南城區緩堵保暢的主要路段,為進一步改善江南中心城區道路交通環境,提高通行能力,緩解交通擁堵,經研究決定:禁止所有車輛在巴山中路、金州北路停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特發布以下通告:
一、禁止汽車、摩托車、電動車、三輪車等所有車輛在巴山中路(雷神殿路口至瀘康大道路口)、金州北路(白天鵝廣場路口至新華書店路口)路段的車道上停放。
二、請廣大駕駛人認真遵守本通告之規定,服從管理。凡違反本通告規定的(違反禁令停放車輛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九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八十六條一款之規定,以“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標線指示”的行為,處予200元罰款、記3分,使用的違法代碼為1344、1345。執勤巡邏民警對駕駛人不在場的亂停亂放車輛可以實施強制性拖移。
三、本通告自2018年2月1日零時起實施。
特此通告。
安康市公安局漢濱分局交通警察大隊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