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維護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
百日行動專項整治工作的通告
為維護安康中心城區道路交通秩序,確保安全、暢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促進社會穩定、和諧,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遵照“依法監管、從嚴整治、聯合執法、標本兼治”的原則,從2017年12月5日開始,在安康中心城區開展為期100天的“維護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百日行動”專項整治工作,集中查處各類交通違法、非法營運及各類出租車違規經營行為。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 依法查處未取得機動車行駛證擅自在城區道路非法行駛的機動三輪車、老年代步車、非法改裝車等各類無證、無牌車輛。
二、依法整治在高速路口、賓館、車站、公交站臺周邊、城鄉結合部等重點部位、重點區域車輛違規停放、逗留、聚集等行為。
三、依法規范中心城區、城鄉結合部以及車站、賓館周邊等區域擅自設立停車場以及在以上區域車輛占道、亂停亂放等行為。
四、嚴厲打擊社會車輛非法從事出租車營運,依法查處出租車拼客、拒載、違規收費等各類違規經營行為。
五、依法懲處妨礙、阻擾執法人員執法、暴力抗法、聚眾圍堵執法機構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干擾執法機構正常工作秩序等行為。
六、嚴肅處理利用公職人員職權徇私舞弊、充當交通違法行為保護傘的行為。
七、廣大市民要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拒絕乘坐非法營運車輛,自覺抵制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積極配合維護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百日行動專項整治工作,共同維護良好的社會秩序。
特此通告
安康市交通運輸局
安康市公安局
安康市城市管理局
漢濱區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