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第十八屆中國安康漢江龍舟節暨富硒產品博覽會開幕式活動的安全有序進行,根據《民用航空法》《治安管理處罰法》《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相關部門批準,決定在活動區域對“低慢小”飛行器實行臨時飛行管制。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管制區域
江南內環路以北(含內環路),江北黃溝路以南(含黃溝路),漢江大橋以西,漢江三橋以東區域內。
二、管制時間
自6月16日6:00起至6月18日24:00止。
三、管制對象
除活動現場工作需要之外的各類低慢小飛行器,指飛行高度低、速度慢、目標小的飛行器,主要包括:無人機、滑翔機、三角翼、滑翔傘、動力傘、熱氣球、飛艇、航空模型、風箏、空飄氣球、孔明燈等。
四、管制措施
1、凡是在上述時間段和管制區域,未經公安機關批準的各類“低慢小”飛行器,一律不得升空飛行。
2、對于違規飛行行為,公安機關將采取一切手段擊落,其后果自負。
3、對違規飛行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4、群眾發現有違反本通告規定行為的,可撥打110報警電話舉報。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安康市公安局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