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做好預算信息公開工作,按照《安康市財政局關于做好2018年度部門預算公開的通知》(安財預[2018]6號)文件要求,現將我局2018年預算信息公開如下: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市審計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堅持黨政同責、同責同審,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所有管理、分配、使用市級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的部門和單位以及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領導人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并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制訂并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制訂并組織實施年度審計計劃;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市長提出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政府委托,并獲上級審計機關同意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的報告;健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重大事項和審計結果必須向上級審計機關報告,同時抄報市委、市政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市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市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市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派出機構)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2.縣(區)人民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省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3.使用市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的收支。
4.市政府建設項目的概預算執行、單項工程結算和項目竣工決算,與政府建設項目有關的勘察、設計、代建、施工、監理、供貨、咨詢等單位取得建設項目資金的真實性、合法性。
5.市屬國有企業和地方金融機構、市政府規定的市屬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6.市政府部門、縣(區)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門委托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政收支。
7.省審計廳授權審計的省屬駐安單位財務收支。
8.省審計廳授權的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市級審計機關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市管領導干部及依法屬于市審計局審定監督對象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組織指導縣(區)審計機關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監督指導全市村級財務、專項資金和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組織開展全市鎮辦審計工作培訓。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財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的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市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強化全市審計工作統籌。加強審計項目計劃的統籌和管理,合理配置審計資源,統籌組織本地區審計機關力量,開展好涉及全局的重大項目審計。加強對縣(區)審計機關的考核。
(十)組織審計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政收支,依法通過適當方式組織審計市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境外資產、負債和損益。
(十一)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應用,建設全市電子數據審計系統,組織計算機審計和審計管理專業培訓。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18年度部門主要工作任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上級審計機關的安排部署,圍繞安康經濟社會改革發展,牢牢扭住“堅持苦干實干,在創爭出上精準施策,確保全市創優秀、全省爭先進、全國出經驗;堅持改革創新,在全覆蓋上精準發力,竭力完成中省審、改進本級審、創新村財審;堅持從嚴治黨,在鑄鐵軍上精準錘煉,精心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的審計鐵軍”三條線,全面、獨立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為建設西北生態經濟強市貢獻力量。
一是優先完成署定、廳定審計項目。繼續開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暨“追趕超越”目標完成情況審計;積極開展地方政府隱形債務審計;做好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繼續做好精準扶貧審計;全面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積極開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情況專項審計。
二是全面完成市本級審計項目。完成市本級2017年度財政預算執行審計、地稅部門審計,以及旬陽縣、平利縣財政決算審計;完成4個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集團公司審計和5個專項審計調查(預算執行審計整改情況專項審計調查);對村(社區)主要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調查;安康市政務信息系統融合共享工作審計調查;安康市推進使用正版軟件情況審計調查;財政收支數據調查);完成市委組織部委托的15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同時結合開展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完成政府投資項目審計14個,對100萬元以上的實行全覆蓋審計,1000萬元以上的實行跟蹤審計。
三是加強內部審計指導和審計調查。開展預算執行單位內審自查和審計抽查。通過自查和審計抽查相結合的方式(抽查面控制在10%—20%),有重點地對預算執行單位進行抽查審計;開展國有企業內審自查。
四是深化村財審計,開展村(社區)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拓展村級財務審計,保持工作力度不減、熱度不退、格次不降,指導完成全市三分之一村(社區)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
五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安康市審計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審計工作正處級建制的一級預算單位,經費形式為財政全額撥款。
四、部門人員情況說明
核定編制總數53名,其中行政37名,事業16名(其中:參公12名,事業4名)。實有在職人數53人,退休人員 33人;編外長期聘用人員4人,臨時聘用37人。
五、部門固定資產占有使用及資產購置情況說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0輛,因公車改革所有車輛全部過戶到公車辦,單臺價值20萬元以上的設備0臺。
六、部門預算績效目標說明
2018年本部門專項業務經費項目實現了績效目標管理全覆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909.9萬元。
七、2018年預算收支說明
(一)收支預算總體情況
安康市審計局2018年預算收入909.9萬元,較上年增長11.23%,全部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因為工資福利政策性、結構性調整和正常調資帶來的人員經費增長,其中專項資金列入部門預算的項目為210萬元,較上年持平。
2018年,支出預算909.9萬元,包括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699.9萬元,占支出總額76.92%;專項經費支出210萬元,占支出總額23.08 %。全部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較上年增長11.23%,原因同上。
(二)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安康市審計局2018年財政撥款收入909.9萬元,較上年增長11.23%,全部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主要原因同上,其中專項資金列入部門預算的項目為210萬元,較上年持平。
2018年,財政撥款支出909.9萬元,包括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699.9萬元,占支出總額76.92%;專項經費支出210萬元,占支出總額23.08 %。全部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較上年增長11.23%,原因同上。
(三)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明細情況
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安康市審計局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909.9萬元,較上年增長11.23%,主要原因同上,其中專項資金列入部門預算的項目為210萬元,較上年持平。
2018年,財政撥款支出909.9萬元,包括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699.9萬元,占支出總額76.92%,較上年增長15.11%;專項經費支出210萬元,占支出總額23.08 %,較上年持平。
2.支出按功能分類的明細情況
(1)行政運行(2010801)792.53萬元,較上年增長198.84 %,原因是將審計業務和其他審計事務支出一并列入行政運行所致。
(2)一般行政管理事務(2010802)0萬元,較上年下降100%,原因是部門科目列入行政運行,科目調整所致。
(3)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20805)73.36萬元,較上年下降0.9%,原因是按退休人員工資計算。
(4)住房公積金(2210201)44.01萬元,較上年下降0.9%,原因是按人員計算。
3.支出按經濟分類的明細情況
2018年,支出預算為909.9萬元,其中人員經費支出623.66萬元,較上年增長16.74%,因為工資福利政策性、結構性調整和正常調資帶來的人員經費增長。專項業務經費支出210萬元,與上年持平。
(四)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18年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并已公開空表。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支。
(六)部門“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4.2萬元,較上年下降27.33%。其中出國費0萬元,比上年下降500%,原因是今年無出國費預算;公務接待費1萬元,比上年增加28.2%;公務用車運行費0萬元,主要是嚴格執行公車改革制度,公務用車全部劃轉市車改辦,現行用車一律實行派車制,盡量減少公車出行;會議費3萬元,比上年增長300%;培訓費0.2萬元,比上年增長20%,主要是審計項目及業務工作增加。
(七)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18年本部門本級的機關運行經費公用經費支出預算76.25萬元,比上年增加3.31%,原因為按人員計算正常增加。
(八)政府采購情況
本部門2018年無政府采購預算,并已公開空表。
八、2018年專項資金預算情況說明
1.審計全覆蓋保障經費協審人員及購買服務支出(100萬元)
為了推進我市審計全覆蓋工作,整合審計人力資源,降低審計人力成本,提高審計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整合利用現有人力資源,有效緩解在編人力資源緊張與工作任務繁多之間的矛盾,我局從2014年起逐步面向社會聘用審計相關專業有大專以上學歷的作為協審人員,全部充實到審計一線,服務我市全覆蓋工作。
2.審計“八不準”保障經費(60萬元)
此項經費屬審計署統一要求,從2015年起,在預算中作為專項費用是60萬元。
3.審計業務工作專項經費(50萬元)
此項經費主要用于審計外勤經費,審計人員外出審計發生的、按規定標準報銷的實際支出及其他審計業務相關經費支出。
九、專業名詞解釋
(一)“三公”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