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底前出臺《安康市行政效能監察工作暫行辦法》,圍繞重點內容每半年集中開展一次行政效能監察,依法作出監察決定或者監察建議。圍繞市《政府工作報告》確定重點工作和公開承諾事項,每季度開展一次行政效能督查,對不作為、慢作為的實施問責。
2.督促政府部門黨組(黨委)3月底前制定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每季度開展一次督查檢查,對重點問題實施督辦單制度。
3.圍繞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八大民生工程、扶貧項目資金管理、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四大重點領域開展專項治理,配合打擊“五霸”問題查處工作,每季度通報一次工作進展情況,曝光一批查處的典型問題。
4.完成市脫貧攻堅指揮部下達的年度任務和嵐皋縣城關鎮萬家村年度包抓幫扶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