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市政府“疏解江南、重心北移”的工作要求,3月底前完成江南片區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調查摸底;結合江北現有房源,按照分步推進原則,3月底前制定部分中心城區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北遷辦公用房安置方案;6月底前完成市住建、規劃部門辦公用房騰退;同步啟動漢濱區機關單位搬遷工作。
2.建成集單位資產信息采集、匯總、查詢、圖示、監管等資產管理功能于一體的中心城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信息管理系統,提高資產管理工作的效率和信息化水平。
3.完成全市公共資產收益任務3億元,其中市本級5000萬元。完成安康療養院、市人力資源市場、漢濱看守所等國有房地產處置,推動公產效益最大化。
4.對中心城區公共停車位、空間廣告發布權等公共資源進行調研,形成建議意見上報市政府。
5.完成脫貧攻堅年度任務和旬陽縣石門鎮諶家院社區年度包抓幫扶任務,實現貧困戶全部穩定脫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