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康市采納審計建議,從建立完善制度辦法、加強項目監管、嚴格資金撥付程序以及加強監督等多渠道著手,不斷完善中心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資金管理制度體系,提升資金管理使用績效,成效顯著。
2015年安康市審計局對全市棚戶區、保障房建設項目進行了專項審計。針對審計發現的建設制度不夠完善、項目驗收率較低、項目績效有待進一步提升等問題,提出了進一步完善棚戶區建設管理政策制度、加強棚戶區項目管理實施以及提高棚戶區建設資金使用績效等建議。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發改委等部門高度重視審計建議,聯合出臺了《安康中心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逐條逐項抓好整改落實,并將整改情況在部門網站上予以公告。
一是確定了棚改項目資金使用管理原則。要求棚戶區改造項目資金做到專項管理、分賬核算、專款專用、效 益 優 先 。 要求棚 改 項 目 資 金 的 籌 集 使 用 管 理 要科學規范, 厲 行 節約,防止浪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二是明確了棚改項目資金使用監管分工。規定住建部門負責編制棚改項目和資金籌集計劃,統籌項目資金,做好協調服務,承擔項目資金使用審批和監管任務;發改部門負責棚改項目計劃審核,做好項目審批,爭取中省補助資金和專項基金;財政部門負責棚改項目市級配套資金的籌集,并依據住建部門審核的項目和提出資金使用計劃撥付資金。同時明確審計機關對棚改項目資金的安排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及時糾正發現的問題。
三是嚴格資金使用撥付程序。規定在征收補償安置資金使用上,由市住建部門將征收部門上報的征收補償方案審核后報市政府審批,棚改項目業主和征收部門簽訂征收工作委托協議,并按協議撥付資金,對居民選擇貨幣補償安置的,補償資金的支付必須以簽訂的征收補償協議為依據撥付。在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使用上,明確棚 戶 區 改 造 區 域內 由 政 府 出 資 建設 的 市 政 道 路 等配 套 基 礎設施的建設按城建項目管理程序使用資金。規定棚改項目建設管理費參照財政部《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以市發改委批準的項目總概算為基數,實行分檔計算,總額控制。
四是加強資金監督與檢查。明確資金監督要遵循日常監督、聯合監督和審計監督相結合原則,實行全程動態監管。 要求棚改項目業主應按照有關規定,對棚改貸款資金進行單獨核算,接受財政、審計部門和金融機構的監督檢查。要求棚改項目完成后,棚改項目業主應當編制工程及財務決算,并上報審計部門對項目資金進行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