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記者 艾蓓)“政府不能今年聽了建議明年還是老樣子”。李輝忠代表表示,期盼人大代表肩負起更多的監督職責,要敢于較真,較真是對政府工作的切實督責,更是保障公共利益的最佳途徑。一言以蔽之,無監督,不代表。
李輝忠代表說:“不過,我們不要忽視了人大代表職責的另一面,就是監督政府工作。人大代表的監督權包括評議工作權、審議工作報告權、質詢權、詢問權、視察權、建議權、執法檢查權等等,這是憲法賦予人大代表的神圣職責,也是政務公開中不可或缺的環節。因此,如何進一步發揮人大對政府依法行政的監督作用,是新時期的一項重要課。”
政府的行政行為涉及社會經濟生活的方方面面,面廣縱深,涉及民生民利民權。李輝忠代表認為,人大監督政府依法行政是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體現、人大監督政府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建設的重大保障 、人大監督政府依法行政是保持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方式 監督政府是憲法、法律賦予人大的權利,人大監督政府依法行政,促進法治政府建成,關系到國家興亡和百姓福祉,關系到全國人民根本利益的實現。人大在監督政府依法行政方面應積極作為,且應大有作為。應對人大監督存在的不足采取相應改進措施,建立對政府依法行政的長效監督機制,通過制度建設、機制創新和監督方式、監督手段的科學化,增強人大監督的實效性,從而充分發揮人大監督政府依法行政的作用。
“歷史經驗已證明:政興則人旺,政怠則患成,行政行為是否規范、合法有序直接關系百姓福祉。歷史經驗也重復證明,行政權力有天然的不自覺性,需要對其嚴加監督和制約。監督政府行為,讓其在法治的軌道上行使權力,歸根結底是為了更好地保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更好更快地促進經濟社會的發展,意義重大。”李輝忠代表感慨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