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時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廳的指導下,圍繞“民生為本、人才優先”的工作主線,就業規模持續擴大、社保水平不斷提高、人事管理進一步規范、勞動關系總體和諧、勞動者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主要取得了以下發展成就:
一、創業就業工作
(一)就業形勢穩中向好。“十二五”期間,面對復雜的經濟形勢和繁重的改革發展任務,市委、市政府堅持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將創業促就業工作作為人社工作的重中之重來謀劃。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出臺了《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大力發展勞務經濟的意見》、《進一步做好全民創業促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零就業家庭就業再就業援助實施辦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市人社局相繼制定出臺了《安康市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暫行辦法》、《安康市創業促就業小額擔保貸款實施細則(試行)》、《安康市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就業示范工程的實施意見》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對我市進一步完善就業服務、落實幫扶機制、優化創業環境、培育創業主體、建立協調機制等方面進行了明確、強調、補充和整合。到2015年底,我市累計實現城鎮新增就業8.77萬人次,較“十一五”期間增長62%,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以內,累計幫助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2.45萬人次,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1.35萬人次,分別較“十一五”期間增長53.1%和77.3%。全市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規模達64.3萬人,較“十一五”期間增長4.1萬人,人均純收入達1.23萬元,較“十一五”期間增長23%。
(二)創業工作實效倍增。“十二五”期間,我市主要從完善政策扶持、搭建創業載體等方面全力推動全民創業工作。在完善政策扶持方面:市政府將創業就業工作作為“民生十大實事”之首,連續四年將創業工作列入政府工作報告,納入對縣區的目標責任考核,實行督察督辦。先后制定出臺了全民創業促就業、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小額貸款促進創業、扶持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等多項政策指導性文件,全面落實放寬市場準入、解決融資瓶頸、稅收優惠等多項扶持政策。“十二五”期間,累計為29690名創業者發放小額擔保貸款268344.88萬元,扶持創業項目29690個,分別較“十一五”期間增長497%、1248%、497%;在搭建創業載體方面:全市先后建成安康高新區創業孵化基地、嵐皋縣六口工業園區、旬陽縣白柳創業孵化園等各類創業孵化基地11個,累計吸引817個企業先后入駐,直接帶動就業1.12萬人。據統計,“十二五”期間,全市共有20156名城鎮勞動者選擇自主創業,其中大學生創業2218人,下崗失業人員創業4139人,城鎮登記失業人員8184人,復轉軍人1118人。在全市對創業工作的大力扶持下,先后有30名創業典型受到市政府發文表彰、32個社區榮獲全市創業示范社區。其中10名大學生創業者榮獲全市高校畢業生創業先進典型、3人榮獲第十屆全國“創業之星。2014年7月,我市與商洛、銅川、楊凌示范區等四個市被省人社廳確定為全省第二批“省級創業型城市”創建單位,全市現已形成“百姓創家業、能人創企業、企業創大業、創業帶就業”的全民創業熱潮。
(三)保障重點群體就業。在就業困難人員安置方面:“十二五”期間,全市累計幫助2.45萬人次下崗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1.35萬人次,公益性崗位安置下崗失業人員3500余人次;在高校畢業生就業安置方面:“十二五”期間,我市共審批市級見習基地54家、省級見習示范基地1家,累計安置大學生就業見習4635人,撥付大學生就業見習補貼1624.8萬元;在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方面:截止2015年底,累計實現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322萬人次,有組織輸出191.5萬人次,組織比例達59.4%,累計創造經濟收入397億元,其中勞務純收入222億元。期間,共有3.12萬名農民工選擇返鄉創辦企業或經濟體2.05萬個,直接解決就業9.4萬人。我市連續五年被省政府評為全省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先進市。
(四)公共就業服務水平全面提升。“十二五”期間,全市共設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23家,其中市本級15家,縣(區)級8家,提供包括就業援助、職業介紹、招聘登記、勞務輸出、檔案托管、就業指導、就業(創業)培訓等服務內容。全市所有鎮辦全部建立了勞動保障工作機構,為各縣區建立集中辦公的社會保障服務中心27個,為166個社區、860個行政村配備了勞動保障信息員,在4個重點街道設立了社會保障服務站,初步建成了“縣有中心鎮有站,村村都有信息員”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
二、社會保障工作
(五)社保基本實現全覆蓋。全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群已覆蓋到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城鎮非從業居民、大中小學生(兒童)、宗教人員,還包括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困難企業退休人員等低收入及過渡性人群。五年來,全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單位由1795戶增加到2528戶,參保人數由11萬人增加到16.71萬人;全市事業單位參保單位480個,參保在職職工1.9萬人;全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147.3萬人;全市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18.85萬人,參加居民醫保23.19萬人,參加工傷保險15.13萬人,參加生育保險10.68萬人,參加失業保險9.68萬人。
(六)社會保障水平顯著提升。“十二五”期間,降低了失業保險費率,減輕了企業負擔,穩定了就業崗位,省市財政累計撥付穩崗資金3983萬元,年減輕企業繳費負擔2800萬元;加大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資金投入,居民養老金待遇水平由2011年的最低55元提高到最低80元;積極調整了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待遇,通過降低起付標準、提高報銷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等措施,逐步提高醫療保險待遇水平;擴大了門診慢性病種范圍,職工醫保和成人居民門診病種達16種,學生兒童病種達26種;提高了城鎮職工住院床位費標準,下調了城鎮居民政策范圍內住院個人承擔費用的自付比例,取消了城鎮居民在一級醫院的住院起付線。通過以上措施,城鎮職工醫保最高支付限額為32萬元,城鎮居民醫保成人居民最高支付限額為21萬元,學生兒童居民最高支付限額為33萬元。
(七)社保基金運行良好。規范了基金監督程序和相關工作流程,強化了權力制約和責任追究,使基金監管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有規可依。十二五以來,全市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籌)總收入19.18億元、總支出19.12億元;市本級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市縣未統籌)收入3.1億元,支出2.7億元;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收入5.97億元,支出4.37億元;城鎮職工醫保基金收入4.07億元,支付3.51億元;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收入1.29億元,支付1.03億元;工傷保險基金收入2999萬元,支付2017萬元;生育保險基金收入1000萬元,支付909萬元;失業保險基金收入2333萬元,支付1615萬元。2013年我市被列為全省唯一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監督試點市。
(八)收入分配逐步公平規范。完善了機關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按照中省統一部署,對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提高工資標準,同時為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增加離退休費;落實了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全市縣以下公務員享受職務與職級并行待遇3400人;落實鄉鎮工作人員鄉鎮工作補貼20818人;全面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對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執行了基本養老保險金和職業年金預扣。城鎮企業退休人員基礎養老金標準每年增長10%,實現了5連調,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由1319元增長到1901元。
(九)社保服務體系健全完善。積極推行退休人員社區化管理建設,全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服務率達到99%;不斷優化經辦管理服務,健全配套政策,規范和簡化經辦流程,嚴格內部管理,明確服務內容和標準,推動經辦服務質量和水平不斷提升;加強社會保險信息化建設,全市城鎮職工養老、城鄉居民養老、失業保險、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等險種均建立了信息專網,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實現了省、市、縣、鎮四級聯網,數據入庫率達到99%;為方便城鄉居民參保繳費和領取待遇,大力推進村級代辦點建設,將經辦服務延伸到村、覆蓋到人,讓群眾足不出村就能領取待遇和繳納保費。全市已建成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村級代辦點1614個,50%以上的村實現了養老保險經辦“四個不出村”。
三、人事人才工作
(十)人事人才保障有力。十二五期間,我市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人力資源開發工作,人才引進、人力資源配置取得了較好進展。嚴把人才入口關,規范公開招考程序,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全市累計為政府系統招錄公務員及參照管理工作人員954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逐步規范,實行市上統一組織;“百千萬人才工程”取得突破性進展,2015年共引進碩博高層次人才101人;專技人才隊伍建設得到加強,全市共評選安康市有突出貢獻專家29人,2.58萬名教師職稱平穩過度,完成4674名教師中、高級教師職稱評審和鄉鎮衛生院296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試點工作;軍轉安置全面完成,43名計劃安置營職軍轉干部中,分配在市直機關26名,縣區6名,中省駐安單位11名,7名隨調配偶也參照本人原職務等級和從事的職業進行了合理安排。
四、監察執法工作
(十一)勞動監察執法成效顯著。“十二五”期間,全市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認真抓好勞動用工年檢、各項專項檢查和日常巡查,查處和糾正各類勞動違法行為,取得了良好社會效果。市縣兩級勞動監察機構累計監管用人單位7.91萬戶,涉及職工人數48萬余人,開展勞動監察執法1.5萬次,巡查企業1.2萬家,涉及16.2萬人;累計立案查處各類勞動保障監察違法案件1211件,結案率達100%,為2.6萬名勞動者追發工資2.09億元,督促339家用人單位為1.05萬人繳納社會保險費944萬余元。
(十二)建立了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長效工作機制。“十二五”期間,全市勞動監察機構累計妥善處理突發群訪事件649起,涉及人數5.18萬人,涉及金額4.4億元。對遏制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從源頭上提供了制度保障,建立了《安康市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落實行業監管責任,27個單位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相互協作,形成了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強化應急處置和信息調度,建立“每月案情通報”和重要時間節點“農民工工資支付每日一報”制度。
(十三)勞動人事關系和諧穩定。“十二五”期間,印發了《安康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簡易辦案辦法(試行)》,對簡易案件的辦理建立了便捷的維權通道。制定了《安康市勞動人事爭議兼職仲裁員管理辦法(試行)》,加強了仲裁員隊伍管理和建設。印發了《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規范》等3個辦法,對基層調解組織和調解員開展調解工作進行了規范。率先在全省全部完成了仲裁院建設任務,全市已建成企業調委會308個、鎮(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161個,初步建立了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網絡。共受理各類勞動人事爭議案件2680件,時效期內結案率達到95%以上,涉案金額1.54億元。